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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厅自愿缴存业务操作指引

[2018-06-08] 【字号:
    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登陆界面
    个人可登陆公积金官网,进入个人网上办事大厅业务。(www.gzxgdz.com
    注:自愿缴存人员仅能使用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登陆。(密码获取方式:网点前台设置、微信公众号刷脸设置、短信验证设置) 
    二、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操作界面
    登陆进去后,主要的自愿缴存功能在左侧菜单栏内的“自愿缴存账户封存”、“自愿缴存账户启封”、“自愿缴存汇缴”、“自愿缴存补缴”、“自愿缴存账户变更查询”、“自愿缴存汇缴查询”、“自愿缴存补缴查询”。
 
 
    1.自愿缴存账户封存 
    在左侧菜单栏点击“自愿缴存账户封存”,进入界面后,核对账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把账户封存,无需再到前台办理手续。
    注:若自愿缴存账户有在途的汇补缴业务或账户已经处于封存状态,则不能操作此功能。
 
 
 
    2.自愿缴存账户启封
    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自愿缴存账户启封”,进入界面后,核对账户信息,并选择“启封后开始缴存年月”的汇缴年月,接着再点击“提交”,即可启封账户。
    注:启封后的缴存年月必须大于上次汇缴的年月同时不能早于自愿缴存账户开户年月。如果想修改启封存后开始缴存年月,需再次封存账户,然后再进行启封操作。
 
 
    3.自愿缴存汇缴
    点击左侧菜单栏“自愿缴存汇缴”,进入界面后,可点击“调整月缴存额”进行修改缴存基数、比例、月缴存额,点击“提交”,核对缴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支付”,汇缴业务办理成功。
    若不需要变更缴存基数、比例、月缴存额,可跳过234步骤,直接核对信息点“支付”即可。
    注:1.汇缴年月不能超过当前年月。
    2.若职工需要连续汇缴多个月的,可在“本次汇缴月数”处修改,修改后按“回车”,“结束汇缴年月”会相应的变更,但结束汇缴年月不能大于当前年月。(在同一月内汇缴多个月份不视作连续汇缴)
    3.汇缴业务办理成功后,在款项未到职工账户上之前,不允许做下一个月的汇缴。
    4.如果未在业务前台办理托收登记,不能办理汇缴。
    5.在工作日16点后办理的汇缴,资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到账。因人行清算中心晚上22点至凌晨2点间停止接收清算数据并导致支付失败,所以请不要在此段时间内办理汇补缴。
 
 
    4.自愿缴存补缴
    点击左侧菜单栏“自愿缴存补缴”,进入界面后,选择补缴原因,录入补缴金额,在核对补缴信息无误的情况下,点击“支付”即可。
    注:1.补缴金额只能录入整数,不可以有小数。
    2.补缴业务办理成功后,在款项未到职工账户上之前,不允许做下一次汇补缴。
    3.补缴业务没有次数限制,只要上一笔业务记账成功就可以再次发起。补缴的到账时间规则与汇缴相同。
    4.申请贷款时,补缴业务不作为连续缴存的依据。
 
 
    5.职工进入自愿缴存汇缴或自愿缴存补缴界面后,弹出如下图提示框的,说明职工需到前台办理自愿缴存的托收登记业务。 
 
 
    6. 点击左侧菜单栏“自愿缴存账户变更查询”,进入界面后,选择所需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就可以看到该自愿缴存账户在网上办理过的启封、封存业务。
 
 
    7. 点击左侧菜单栏“自愿缴存汇缴查询”,进入界面后,选择所需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即可看到该账户在网上办理汇缴业务的时间、交易状态、失败原因等。
 
 
    8. 点击左侧菜单栏“自愿缴存补缴查询”,进入界面后,选择所需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即可看到该账户在网上办理补缴业务的时间、交易状态、失败原因等。
 

   三、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自愿缴存提取申请操作
    登陆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后,选择左侧菜单栏内的“自愿缴存提取申请”按钮,进入界面进行自愿缴存提取操作。
    1.自愿提取申请
    进入“自愿缴存提取申请” 界面后,在个人账户信息栏中会显示职工“公积金账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个人月缴存金额”、“最近缴存年月”、“账户余额”、“当前账号状态”等信息。
    核对个人账户信息无误后,在“提取金额”一栏录入本次申请提取金额,并在“提取类型”一栏选择“自愿提取”。
在“收款人开户银行”中选择转入银行卡所属银行,并将银行卡号码录入到“收款人银行账号”中。
    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自愿提取业务,并发起转账申请。
    注:
    1.自愿缴存公积金停缴半年以上才能办理自愿提取业务。
    2.根据人行规定,二类账户转账金额不能超过一万,请确认您银行卡的账户类型后再进行操作。
    3.公积金提取只能转职工本人“结算类型”的银行卡。
    4.发起提交申请后,该提取申请不能进行撤销操作。
    2.自愿销户提取申请
    进入“自愿缴存提取申请” 界面后,在个人账户信息栏中会显示职工“公积金账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个人月缴存金额”、“最近缴存年月”、“账户余额”、“当前账号状态”等信息。
核对个人账户信息无误后,在“提取类型”一栏选择“自愿销户”,“提取金额”和“利息金额”会默认显示,无需进行录入操作。
    在“收款人开户银行”中选择转入银行卡所属银行,并将银行卡号码录入到“收款人银行账号”中。
    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自愿销户业务,并发起转账申请。
   
    注:
    1.自愿缴存公积金停缴半年以上才能办理自愿销户业务。
    2.自愿缴存公积金个人账户办理销户时,提取账户余额所发生应计的销户利息额,参照国家公布执行的住房公积利率,由www.2233b.com审批通过,从办理资金转账之日计算公积金销户所得利息额,并将销户利息额连同个人账户余额一起转入收款人提供的收款账户中。
    3.根据人行规定,二类账户转账金额不能超过一万,请确认您银行卡的账户类型后再进行操作。
    4.公积金提取只能转职工本人“结算类型”的银行卡。
    5.发起提交申请后,该提取申请不能进行撤销操作。
    6.自愿销户提取申请,需“当前账号状态”为“封存”状态,方可发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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