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广州建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唐汉华缴存2010年07月至2011年03月期间住房公积金108元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穗公积金中心越秀催字〔2018〕304号《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越秀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如对本催告不服,你单位有权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陈述和申辩。逾期仍不补缴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www.2233b.com
2018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