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外地公积金转移到广州 |
业务咨询类别: |
缴存 |
提交时间: |
2018-06-28 |
内容描述: |
我是外地户口,在广东这边上班几年,有交过广州,深圳,东莞的社保公积金,现在在广州上班,想把公积金都转移到广州怎么操作 |
回复时间: |
2018-06-28 |
回复内容: |
您好!
外省市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转入单位须先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职工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
异地转入的:
(1)办理流程: 单位为转入职工开设个人账户→职工提供异地转入的材料→受理网点审核材料,并通过接续平台反馈至异地中心(3个工作日)→异地中心转账,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由异地中心操作,5个工作日)→会计部资金转入与信息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原受理网点为职工办理转移合并手续。
(2)办理材料:
①《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③并在前台签署《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和《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均无需盖单位公章);
③职工本人办理,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3)办理地点: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谢谢您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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